湖南省第二测绘院2009招聘方案
根据省人事厅《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湘人发[2005]171号)文件要求,经省人事厅批准,结合我单位今年对人员的需求情况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,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领导,厅人事处、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检查与监督。湖南省第二测绘院负责具体实施,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,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。
二、招聘原则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三、招聘计划:
我单位2009年拟招聘测绘岗位人员7人。
四、招聘条件
1、政治素质合格;
2、身体健康;
3、年龄在27周岁以下(主要承担野外作业,择优录取男性);
4、学历及专业要求:
测绘专业须具备测绘工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5、有工作经验的或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。
五、招聘工作程序
1、发布公告
有关招聘信息,我院将通过参加各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、湖南人事编制网站(网址 http://www.hurst.gov.cn /)、省国土资源厅网站(网址 http://www.gtzy.hunan.gov.cn /)及湖南省第二测绘院网站(网址http://www.hnchey.com )向社会发布。
2、报名时间
从2009年3月4日起,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(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、学生证)、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人事科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。
3、笔试
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2,低于1:2的,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。笔试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指导下进行,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、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。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:2比例进入面试(具有研究生学历者按规定免笔试直接面试,不占1:2的比例)。
4、面试与考核
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、技术专家、纪检监察部门、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,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,根据笔试、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,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。
5、公示
招聘工作完毕后,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,无异议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6、签定合同
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由我院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,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待遇。
联系人: 文 锋
联系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暮云工业园 邮编:410119
联系电话:0731-6952335
传 真:0731-6952327
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